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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风政:“平生不做亏心事”
    我国民间有句老话:“平生不做亏心事,不怕半夜鬼敲门"。不做亏心之事,是中国人对人的道德的最低要求,用今天的话说,就是“道德底线”。这要求不高,应该是人人做到,但我年过半百,也算饱经沧桑,阅人无数,说心里话,在中国(外国我不知道),一辈子不做亏心之事,真不容易!
    不做亏心事,最低标准是不坑人,不害人。如果是和一个无关的人,做到这一点很容易,如果一个苹果两人分,有他的无你的,你怎么办?走夜路遇到一个拿刀子对着你的歹徒说:“把你的同伴杀死,我就饶了你!”你怎么办?一个糊涂而又极不讲理的警察,调查一件杀人案,他认定你和你的朋友必定有一个是凶手,而你心里明白你们两个都是无辜的,你怎么办?
    害人、坑人亏心,不害人、不坑人但是不帮人就不亏心吗?路有歹徒抢劫杀人,你是一个大小伙子,听见呼救声却绕路而行,过后亏心不亏心?出门看到突然发病或被撞伤而躺在路上的人,不停下来帮他一把,过后是不是亏心?一个学生经济极度困难或家庭遇到重大变故而陷入窘境,一个教师或班主任,可不可以装作不知?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打了我们的教师,知道后可不可以默不做声?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,可以容忍,不坑人、不害人但应帮、可帮之事没有帮,没有说话,过后也还是亏心。
    在职业道德范围内,人做亏心事的可能性和机会就更多。一个警察、法官、检察官,领导写了条子,熟人打了招呼,当事人送了钱,你就枉法裁判,冤枉好人?一个公务员,手中有或大或小的权力,别人送了钱,你就坏原则、破法纪,开绿灯,明明知道亏的都是老百姓,却来个权钱交易,你我“双赢"?身为教师,知道学生的成长成才关系一个家庭的幸福与未来,却不尽心尽力,看到“学为人师,行为世范”的校训,做何感想?
    道德不存在于道德家们的说教之中,而存在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。做到大公无私、毫不利己、专门利人不易,做到平生不做亏心事也不易。易与不易,并不复杂,就在于人能否秉持自己的良心。
    汉人没有宗教,但自古以来讲良心,讲天理。失了良心,就是失了人性;违了天理,会遭天谴。 
   人可以做错事,不可以做坏事。人非圣贤,何为对错,并非事事清楚,时时清楚。一时糊涂,做了错事,是可以改的。但人不可以做坏事。明明知道是坏事,为了一己之私,还要去做,就不可以原谅。 
    “平生不做亏心事,不怕半夜鬼敲门"。做了亏心事,晚上是睡不好觉的,是要做恶梦的。睡在黄金堆上,夜夜做着恶梦,幸福吗?快乐吗?既不幸福,也不快乐。
    平生不做亏心事,夜夜一觉到天明。我与同学们共勉!(于风政,2008年6月15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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